2月26日,东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东营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3月1日起,对东营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调整,为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通知》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现房销售,购买现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在现有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单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双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90万元,目的是有效提高住房公积金的实际可贷额度。缴存职工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的新建现售商品房可享受本项政策,需在购房时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本项优惠政策与其他优惠政策不叠加执行,可就高选择。
《通知》要求,降低首付款比例,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住商品房定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合计提取额度由18000元/年上调为20000元/年;优化异地提取条件,缴存职工在东营市外购房、偿还住房贷款提取的,可按照本市政策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地和工作地限制。
据悉股票交易系统,《通知》的出台是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消费有关部署,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有关部门出台的《关于促进住房领域消费的行动计划》(以下称“省行动计划”)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支持缴存职工租购住房,缓解经济压力,促进住房消费市场。(大众新闻记者 孙川)